胎位异常宫缩乏力臂丛神经损伤医疗事故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9-11-09 07:25)     点击:165
胎位异常宫缩乏力臂丛神经损伤医疗事故
,,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8,841.14元、护理费13,591.64元、康复费17,256.34元、伤残赔偿金56,638.00元、交通费2,000.00元,以上合计98,327.12元,按照75%比例主张为73,745.34元;2、判令,,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判令,,医院承担本案诉讼费及8,400.00鉴定费。事实与理由:2016年9月19日,,,母亲刘,,因妊娠37又57周、胎膜早破入住,,医院住院待产,入院后经产科检查,,,医院告知刘,,具备自然分娩条件,给予阴道试产,生产过程中进展不顺利,出现胎位异常、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于2016年9月20日00时05分经,,医院会阴侧切术下分娩出,,。,,出生后皮肤出现青紫,经查体:胎头水肿块3*4cm,右上肢上举受限,被诊断为“右侧臂丛神经损伤”。为求进一步诊治,,,于2016年9月29日被家人送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以下简称“,,院”)。,,入院后,,,院对,,进行查体:头顶部可触及一大小约3*5cm肿物,有波动感,不过颅缝;右上肢下垂,肩不能展,肌张力低,右上肢不能于床面平移,不能抬离床面,右手指无自主活动,后经诊断为新生儿高间接胆红素血症、右臂丛神经损伤、头颅血肿、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根据,,院建议,,,先后就诊于吉林、长春、北京等多家医院,目前在,,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儿童医院”)进行康复治疗。经我院委托,吉林金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1、,,医院存在过错;2、,,“右壁丛神经损伤”与,,医院的生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3、,,医院参与度为75%;4、右臂丛神经损伤致十级伤残;5、需1人180天护理,其中,,医院参与度为25%。,,家属认为,,,医院对刘,,入院待产分娩方式预判错误,分娩过程中未尽到注意及预见义务,致使,,出生时出现难产、产程延长,胎头在产道受到了严重挤压,出生后右臂丛神经损伤、需要定期住院治疗的严重损害后果,,,为维护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起诉,望判如所请。
,,医院辩称:首先,,,医院诊断正确,基于阴道试产方式正确,治疗方式符合诊疗规范要求,,,医院对,,母亲给予阴道试产适应症掌握正确,分娩方式的判定正确,产程最初进展也顺利,后期出现宫缩乏力,,,医院判断正确,处置合理。第二产程紧张不顺利,出现胎位异常,,,医院立即采取旋转胎头、侧切、腹部加压方式助产,最后成功自然分娩。,,医院尽到了合理的注意、预见及告知义务。其次,对于,,主张的各项费用,,,医院同意赔付。综上,望依法裁判,以示法律公正。
本院审理查明事实如下:2016年9月19日,,,母亲刘,,入住,,医院生产,生产过程中进展不顺利,出现胎位异常、宫缩乏力、产程延长的现象,2016年9月20日00时05分,刘,,经,,医院会阴侧切术下自然分娩出,,。,,出生后,于2016年9月29日被送至,,院治疗,经诊断为新生儿高间接胆红素血症、右臂丛神经损伤、头颅血肿、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住院7天;出院后,,,按照医嘱多次去,,院复查,并去往一次北京医疗机构门诊检查;共花费医疗费8,841.14元。

    2017年6月13日,经本院委托、吉林金星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

1、,,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错,,,“右臂丛神经损伤”与,,医院的生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院的参与度为75%;

2、右臂丛神经损伤致十级伤残;

3、,,已以目前状况评定伤残,无后续治疗费用;

4、自出生起需1人护理180天,,,医院参与度为25%;

5、,,无护理依赖。

      ,,因鉴定花费的鉴定费为8,400.00元。2017年9月13日起,,,在儿童医院进行右臂丛神经损伤的住院康复治疗,花费康复费17,256.34元,二级护理天数为52天。


本院认为:关于,,医院是否应当向,,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经司法鉴定,,,医院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错,,,“右臂丛神经损伤”与,,医院的生产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本院认定,,,医院对,,的右臂丛神经损伤存在过错,侵权行为成立,应当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院判决如下:
,,,,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共计92,145.3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0.00元,由,,,,医院承担。

胎位异常宫缩乏力臂丛神经损伤医疗事故
发表评论
李晓东: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李晓东律师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