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律师李晓东谈医疗纠纷根源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9-11-09 06:16)     点击:121
辽宁锦州医疗律师李晓东谈医疗纠纷根源
我不想说大家都知道的医疗事故浅层次的原因,什么医生们责任心不够啊,如今的患者太难伺候啊,什么举证责任倒置医院没法活啊。也更不能来一套什么医德教育。

   1,制度层面


   我们国家是个没有人权文化基因的落后农业国。人命历来不值钱,所以医生不值钱。在今年的医改前,在政府序列里,文教卫生是平等地位。没有那个市长出身于医生。改革开放等同于经济建设,都是懂工业懂农业的人当大官。就全国范围内来说,医生的平均工资能和教师和公务员看齐就不错了。现在都在学科学发展观,我看实在是必要。因为不尊重医生,不尊重医疗行业自身的特点,那必然红包禁止不住,看病贵看病难也绝对解决不了。现在医院的中心真的是病人吗?当然不是,中心当然是钱。天天时时想钱的医生,顾得上病人吗?不出事故才怪了。


   医疗事故发生的制度原因是医改问题。过去30年的医改基本思路是医院在经济上放开,自负盈亏,医院的兴衰让市场自由竞争解决,政府停止拨款。但是医院的管理模式依然是高度计划,物价管理严格。大检查,昂贵药都是这个指导思想分娩的怪胎。改革30年,在经济商业领域中国还没有培养出成熟的商业文化,医生们看病过程本质上是技术服务的行业行为。医生们就更没有诚信意识了。医生中的败类,道德低下的同时,在责任心上空前的淡漠,他们根本不需要精心专研业务就可以发大财。我不想谴责具体出事故的医生,但更愿意在制度上寻找原因。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医改关系密切。


   医院的问题和中国整体的改革进程息息相关。人权建设需要历史的看,逐步的解决。政府对医疗行业的认识也要逐步的来。好在现在的医改方案从原则上承认了既往30年来经济刺激模式的失败,也认识到了政府不能对医院断奶。要知道政府用了30年的时间认识到了应该总体上退出对国家经济的具体干涉,但在医疗等行业又要保留资助,这是个认识循环的过程,相当的不容易。我们应该有耐心。中国的事情不能着急,因为我们是个爱运动的国家,一哄而起好事一定办坏。我们是个监督不健全的社会,认透一个问题的周期往往比较长。


    历史层面


   笔者本人到了知天命的年龄,爱历史的看问题。我们是个没有西医传统的国家,历来不怎么把科学规律当回事。我们喜欢德国人造的汽车,但绝不愿意像德国人一样死板的办事。绝不愿意在半夜开车也看红灯。


   新中国的医院本来是个福利单位,所谓公费医疗。所以医生可以当白求恩,可以当天使。但从没想过医院里医生有什么权利,病人有什么义务。我们是个个个方面不透明的国家,所以患者的知情权绝对是个陌生的玩意。


   在医患关系中,医生的统治地位是两个方面构成的。其一是行业本身特点--医疗高度专业性和不确定性;其二是我们是个没有民主平等意识文化的国家。不仅仅是政治上的不民主,医生脑袋里也习惯不把病人当人看,而是把自己的对象看成是抽象的病。医生们认为服从自己,就是服从科学。从没想过身体是病人的,病人有处分自己健康和生命的权利。有个大人物说过一个话我相当的佩服,他说现代人的苦恼不是没有选择,而是选择太多。现在到了医院,病人的经济地位,文化层次本身差距很大,医院为一个疾病能提供的检查和药品也太多。一个病人可以选择的医院小到诊所卫生院,大到上锦州,去北京。在我看来,协和医院的医生面对国家领导人和农民的时候,提供的服务深度和宽度自然不同。医生可以从自身经济利益推荐方案,也可以参考美国最好的技术,也可以同情贫困病人做最基本的检查和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客观的介绍医学方案,让患者自己做必要的知情后的选择应该是当今医生的任务。至于病人是花光身上的钱还是回家卖房子再回来看病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3 法律层面


   法律上对医生的要求很高。医患法律关系是个相当不平等的民事关系。首先医患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除非特殊原因(比如非典和吸毒),医生看病的先决条件是病人到医院愿意接受医疗服务,病人花钱买的是医生的服务,医生的技术。因为医生不能保证所有的疾病都能确诊,都能治好,所以法律上医生应该保证的是尽心尽力的高度注意的技术服务。医生的服务责任是专家责任,要求达到专家的注意义务,不得马虎,要尽可能少的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白求恩同志就在日记里明确的说,医院把自己当成做买卖的公司就几乎等同犯罪。医生是个人命关天的职业,任何差错的代价都可能是生死,所以医生的工资是个相当难计算的事情。个个国家对医疗费的增长都相当头疼。郎闲平认为个个国家的医改无一成功。在医疗服务中又有相当的不对称性,医生高度的专业,本身具有相当的优势地位,同时疾病让患者处于危机之中,医疗合同相当多的时候具有乘人之危的嫌疑。所以中国有句古语说的好--医者仁术也。法律不是万能的,医疗关系里也不得不靠法律和道德联合调整。


   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医生职业,不能回避医生本人的经济利益,不保证他的高度待遇,不考虑他的高度风险,那最后生命价值何以体现?我们的文化对权力者的待遇历来体现的不错。对生命价值,人权价值体现不够。反映到法律上,医生的权利直到09年的医改才有从零开始的粗浅的认识。所以我反感把医生当天使,因为天使不吃饭也不买房。我反对学白求恩,因为他是神仙,是战争条件下的英雄,他没有普遍意义,他不是普通人学习的对象。按照市场经济原理,我们提倡个人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只要不妨碍他人利益就是合法的,合法的东西就是提倡的。应该给高技术高道德的医生高工资,这话说起来容易,但目前的中国没有任何一个专家知道该具体的怎么设计医院的工资奖励制度。高薪养廉在中国已经争论很久了。公务员涨工资的原因之一与此有关。在中国,法官和医生的工资都是全世界几乎最低的。法官和医生职业的门槛也是相当的低。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对医院相当的不利。从法理上说,中国的医疗行业现状应该继续坚持这个原则,但这个原则的运用中,现在忽视了对医院的副作用方面。不能让医院无限度的举证,医疗行业目前的经济艰难局面不能对医院的服务水平要求太高。举证责任倒置也有例外的方面,这些问题我其他段落专门说明。


   目前医生不懂法,法官律师不懂医也是个难题。我们国家的律师行业是个正在发展的行业,律师队伍的专业化在认识层面没问题,但每个城市都有医生出身的律师还要等10年。所以在近期内,医院在法庭上的辩护还相当的苍白。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都是医生,鉴定的过程从法律角度看相当的不正规,相当的不被患者信任。



 医院层面


   各级医院处理纠纷的态度不同,水平差距巨大。总体态度还是死不认账。就是心里认账,私了赔钱,也从不在协议里书面承认错误。


   从商业服务理论上看,有投诉时正常状态,并认为投诉者恰恰可能是企业的潜在忠实客户。最害怕的是人家有意见根本不提,但从此就绝不在光顾你。在医院形成一个投诉文化好像还是个没日子的期待,因为整个中国商业界还没有成熟的商业文化,而医疗界只能向商业界学习,商业界向国外学习并在自身的发展中逐步完善。


   从医改的争论中可以发现,一个复杂问题有多个角度的时候,一时间还难形成共识。比如医疗行业是盈利性还是公益性。这让我想起文革的时候,听过列宁的教导----社会的发展总是螺旋式发展,波浪性起伏。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矫往必须过正。总是要正反两方面一次次的再认识,再实践检验,最后期望达到精确的平衡的认识和处理。医院本质上说,一定具有商业的一面,比如说医院必须要有合理的经济管理,合适的工资奖励制度。医生的工资怎么确定,奖金怎么计算。另一方面,人的健康和生命的挽救不能仅仅靠钱决定,看不起病的弱势群体政府必须救济。所以医疗行业不可避免的,世界共识的政府要参与管理,这个管理的含义主要是对医院拨款扶持,和建立社会的多方式的保险。国家办的医院不盈利,也不收税。盈利医院仅仅作为非主流的补充。这就是所谓的公益性。就医疗事故来说,对医院来说主要关心的是赔钱的问题。从商业角度说,成熟的商业文化应该是诚信和优质第一。高度竞争的最后结果必然淘汰垄断意识,必然追求尽善尽美的服务。这种服务不是外表的笑脸,而是真诚内心的行动。医院改善服务早就是共识,但改善服务的思想基础却有问题。既往的医德教育苍白无效,没有说服力。医院靠垄断地位滥收费的时代也过去了。病人的维权意识逐日增强。这一切都要求医院的经营思想相应的提高。在医院里需要培养科学的,成熟的商业文化。医院和其他服务行业一样,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都自觉的把优质服务当成饭碗。在笔者看来,只要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合格,医疗事故可以减少大半。


   目前医生们在行医时,其小心程度已经大大的改善。(尽管笔者认为还相当不够)从医生的心理角度看,其原因直接来源于两个方面。


   其一是,为了自己的工资和奖金好好工作,别出麻烦。因为笔者认为全国的任何一家医院都不同程度的把医生的奖金、提成与工作量挂钩,即便是医院给的是小头,药商们还偷偷的给比工资还要多的大头。这种简单的计件工资模式还是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可惜,笔者自己观察,每个医院收入最多的医生,一定是最缺德的家伙。而具有良心的医生必须以减少本人的收入为代价。


   其二是,越来越多的纠纷和官司,让医生们小心起来。为了举证责任倒置的事情,每吃一次官司,就把大检查扩大一次范围。为了防止万一,只好人人、事事统统检查一遍。这叫宁可错杀一千,也别漏掉一个。最后倒霉的是999个患者接受了没必要的检查。


   大医院的投诉多,官司多,形势和教训逼迫他们接受投诉,处理事故,面对诉讼方面都比较习惯一些。也相对的具有了不同程度的平常心。就锦州地区来说,3级医院大多建立了专门的投诉接待处理部门,2级医院纠纷见多,机构尚无,但可能有专人负责接待。笔者去过几家医院封存病历,明显能看出个个医院封存病历程序有的熟练正规,有的根本没处理过。



 社会与患者层面


    我们国家的改革从经济开始,以经济为中心。但整个社会价值体系在悄悄的转变,政治民主在悄悄的进步。民主、平等意识已经大大的提高。当今的媒体听说医院里伤天害理的事故,有天价医疗消费自然要暴光。病人们已经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消费者。反正是我掏钱,只要对你不满,那就翻脸不认人,就是大夫也没二话,告你没商量。所以投诉增加。


    农民患者对医院依然还有对天使一般的幻想,花了钱病怎么能不好呢?你医院看不好病,那你是干什么吃的?你是大夫,怎么我的病你看不明白,居然还误诊?虽然他们在其他的场合也认同医生治病治不了命,但如果医生事先告诉家属,病人垂危,完全没有救活的可能,那多数家属选择放弃治疗---因为农村还有个习惯---病人不能死在外面。(但城里病人和家属相反,只要有希望,就决不放弃治疗。)


   城里有文化的病人,一般具有相当多的医疗常识,对医院的看病程序也相对熟悉。医院里稍有差错立即变脸,他们投诉的理由也很可能直击要害。


   但在笔者看来,媒体的监督是正确的,患者的指责绝大多数是合理的。在医患关系中,医生绝对的主动地位,没有明显的不合理,没有明显的错误,患者一般会忍耐。不死人,纠纷大多上不了法院。根据卫生局一位领导的估计,我市比较大的争议,闹到卫生局,闹到医疗事故鉴定的,也仅仅有10%最后诉讼解决。


   什么时候,白衣天使们,愿意主动的检讨自己的错误,能象国际大企业招回自己的产品一样的对自己的事故负责啊?如果医院真的这样做了,是掉架还是换回了患者的信任?哪个医院没有漂亮的口号?哪个院长真的这么做了?假大空这东西,3000年前就开始,文革到达顶峰,现在依然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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